宣徳王

宣德王(?—785年);姓金名良相,是新罗区第三十七代君主,海飡金孝芳之子,奈勿麻立干的十世孙,母四照夫人金氏为圣德王之女,妃具足夫人金氏(角干金良品女,一云角干金义恭女)。

简介

780年惠恭王末年,叛臣金志贞聚众围攻宫阙,惠恭王与后妃为乱兵所害,宣德王时为上大等,首倡除君侧之恶,平乱有功,自立为王。唐建中元年追封父金孝芳为开圣王,尊母金氏为贞懿太后,妻为王妃。在位六年,无嗣,群臣欲立王族子金周元,因大雨河水暴涨不得渡,议者曰:人君大位,有关天命,非人谋所及。今日暴雨,天其不欲立周元乎!于是上大等元圣王被拥为王,立之而雨止,国人皆呼万岁。

记载

据《三国史记·新罗本纪》记载:

#9卷-新罗本纪9-宣德王-元年

○<宣德王>立。姓<金>氏,讳<良相>, <奈勿麻立干>十世孙也。父,海 <孝芳>; 母, <金>氏<四炤>夫人, <圣德王>之女也;妃, <具足>夫人,角干<良品>之女也。[一云<义恭>阿 之女。] 大赦。追封父为<开圣大王>, 尊母<金>氏为<贞懿太后>, 妻为王妃。拜伊 <敬信>, 为上大等,阿 <义恭>为侍中。改御龙省奉御为卿,又改卿为监。

#9卷-新罗本纪9-宣德王-02年

○三{二}年,春二月,亲祀神宫。秋七月,发使安抚<浿江>南州郡。

#9卷-新罗本纪9-宣德王-03年

○三年,春闰正月,遣使入<唐>朝贡。二月,王巡幸<汉山州>, 移民户於<浿江鎭>. 秋七月,大阅於<始林>之原。

#9卷-新罗本纪9-宣德王-04年

○四年,春正月,以阿 <体信>为<大谷鎭>军主。二月,平安京雪三尺。

#9卷-新罗本纪9-宣德王-05年

○五年,夏四月,王欲逊位。群臣三上表谏,乃止。

#9卷-新罗本纪9-宣德王-06年

○六年,春正月, <唐><德宗>遣户部中<盖埙>, 持节册命王,为检校大尉< 林州>刺史宁海军使<新罗>王。是月,王寝疾弥留。乃下诏曰: ”寡人本惟菲薄,无心大宝,难逃推戴,作其位。居位以来,年不顺成,民用穷困,此皆德不符民望,政未合天心。常欲禅让,退居于外,群官百 , 每以诚止,未果如意,因循至今。忽 疾疹,不寤不兴。死生有命,顾复何恨?死後,依佛制烧火,散骨东海!“至十三日,曰<宣德>。

参考资料